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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专题档案收集归档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0-03-16点击数:

全校各单位: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以下简称新冠疫情或疫情)发生以来,我校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上级部门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对学校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做出了周密的安排部署。全校师生响应校党委和校行政的号召,迅速行动,全力投入疫情防控工作。

为真实记录学校疫情防控的历史过程,确保疫情防控工作珍贵记忆得以永存,并为以后工作和研究提供借鉴,根据河南省档案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中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豫档发[2020]2号文)的文件精神,做好我校疫情防控档案的形成、保管和利用,学校综合档案室拟建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题档案”,自即日起面向全校收集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档案资料。现将有关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收集范围

1、上级党委、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规定、通知、通报等;

2、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本地、本部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规定、通知、通报等;

3、学校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通知、意见、通报、简报、防控方案,召开的专门会议等形成的文件材料及领导的重要批示、指示和讲话等;

4、建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机构、协调机制、制度规定等形成的文件材料;

5、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计报表、动态数据、工作报告、工作总结等;

6、组织医药用品和相关物资保障、生产和生活保障等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7、疫情防控志愿者服务的情况及其工作过程中产生的文件材料;

8、学校和各单位、个人向疫区捐赠财物的凭证、记录;接受社会救助、捐赠及资金、物资分配和使用形成的文件材料;

9、各相关单位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宣传材料;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事迹;对疫情防控不力、工作严重失误等的处罚材料;

10、各新闻媒体、自媒体、社交媒体以及影视爱好者对我校抗疫工作举措和成效、师生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材料(报纸原件、广播电视录音录像、网页截屏等);能够呈现某一专门主题,如体现防控宣传、安防巡逻、门卫和防疫点执勤、校园消杀、居家隔离、网上教学等情况的文字、组图、音视频资料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产生的各类声像文件材料、电子文件材料等;全校师生以防疫抗疫为主题创作的诗歌、散文等文学作品,书法、绘画、摄影、音乐、朗诵等艺术作品,微博、微信公众号的疫情防控主题推送(截屏)等;

11、其它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的文件材料。

二、工作要求

1、各单位应按照疫情防控中的职责分工,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疫情防控期间形成的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和移交归档工作。

2、强化档案意识,各单位从材料产生源头上加强档案收集工作,做到应收尽收、应归尽归,确保疫情防控档案材料完整。

3、报送材料要规范、完整。文字材料要内容真实,积极健康;图片资料要提供像素较高的原图;音视频资料应主题鲜明,内容完整,画面清晰流畅;实物档案要求提供原件,移交前做好消毒工作。所提供的声像档案和实物档案请附简要内容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由等情况介绍,并注明报送单位及联系方式。

4、各单位根据疫情防控的不同阶段把握工作重点,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疫情结束后,及时做好疫情防控专题档案的移交工作。

移交地点:综合档案室(行政办公楼302房间)

联系人:高蔚、郑明荣

联系电话:2089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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